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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作为媒介:意义、结构与趋势

Space as Intermediary: Meaning, Structure and Trend

 

王新征 Wang Xinzheng

 

 

摘 要 与乡土社会不同,在城市中公共空间不仅为公共活动提供场所,也为人与人、人与社会的联结提供媒介,这是城市空间结构最本质的特征之一,也是现代城市中公共空间形态丰富的重要原因。由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和媒体技术的发展,当代城市的社会关系结构正在向与传统的熟人社会极其相似的状态回归。这导致了个体对公共交流媒介依赖度的降低、公共空间媒介功能的丧失乃至其公共性的整体衰退。

关键词 公共空间 公共生活 公共活动 媒介

ABSTRACT  Quite different from that of a rural society, public space in cities is not only the place of public activities, but also the intermediary of contact and communication, which is one of the most essential features of urban space structure, and the important reason for the vigorous development of public space in modern cities. Because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formation and media technologies, represented by Internet, the structure of social relationships in contemporary cities is returning to the state like that of the traditional acquaintances society. This leads to the lower dependence upon public communication intermediaries, the loss of intermediary function of public space, and the recession of publicness in contemporary cities.

KEY WORDS  public space, public life, public activity, intermediary

 

 

乡村提供安居之所,而城市将人们联结在一起。

 

一 城乡差异

似乎我们又处在了一个试图“回归乡村”的时代,这样的事情在历史上曾经反复地发生,或是因为对看似无法解决的城市问题的失望和沮丧,抑或因为某种文化上的伤感及怀旧情绪。这种情绪通常会体现在两条不同的行动路线中:一条是期待真实地脱离城市,回归到乡村当中;另一条则是希望从乡村中找寻城市问题的解决之道。通常来说,这样的潮流很快就会过去,届时城市和乡村的生活将会重新走上自身所属的轨道。但对于城市和建筑领域来说,几乎每一次回归乡村的潮流都会带来对既有设计方法的冲击,并进而对城市的建成环境产生影响。

本文正是基于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尝试回答如下的疑惑:城市和乡村中的公共空间有何不同?是仅仅在规模、尺度、形式、界面及活动内容方面存在差异,还是有超乎于其上的、更为重要的差别?特别就公共空间在整个空间结构乃至社会结构中所占据的地位和起到的作用而言,是否存在本质的不同?这些问题的答案,一方面能使我们对基于乡村研究的公共空间理论和设计方法在城市中的有效性问题保持更为理性的态度,另一方面也许更为重要的是,促使我们在与乡村的对比中,进一步深入地思考城市公共空间在今天这个时代所面临的真正问题。

在公共空间的基本功能“容纳公共活动”上,城市和乡村之间没有明显差异。尽管乡村社会中公共活动的频度、规模和内容都与城市社会极为不同,但这无法改变公共活动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相应地,公共空间在整个空间结构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也几乎相同,都是作为整个空间结构和建成环境在空间意义、社会意义和文化意义上的中心。

然而,我们也确实能够在乡村和城市的公共活动中感受到不同。在乡村中,公共活动的时间、内容、进程、情节等各个方面对于参与者来说都是确定的,没有惊喜,没有不期而遇,也没有不可预知的风险,虽然乏味但同时有一种安心感,这种安心感是乡土文化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与城市相比,乡村的公共生活缺少了一些偶发性的因素。通常情况下,这些偶发性是公共活动和公共空间魅力的重要来源。那么问题在于,在偶发性严重缺乏的情况下,为什么乡村中的公共活动仍能持续并富于吸引力呢?例如乡土社会中几乎一成不变的节日庆典仪式为什么每次都能吸引整个社群的参与?这一点对于外来者是很难理解的。

对此,我们认为应该重新思考偶发性对于公共活动和公共空间的意义。当强调偶发性的魅力时,人们实际上是在赞颂它在原本熟知的日常生活之外所带来的无限可能性。借此,个体有机会突破既有的交往范畴和生活模式,接触在日常生活中难以触及的人、事物和活动。在此,公共活动实际上充当了个体将自身联结到更广阔社会空间的一种媒介,借助这个媒介,个体获得了触及日常生活之外世界的机会。在很多时候,这种对于媒介意义的渴望,甚至会超出活动的内容本身,成为公共活动和公共空间主导性的影响因素。而在乡土社会中,这种偶发性和媒介意义并不受到关注,公共活动的意义更加集中于活动的内容,公共空间的主导因素也相应地回归于公共活动内容本身

 

二 作为媒介的公共空间

作为上文论述的一个总结,我们认为公共空间总体上具有两个方面的作用和意义:为公共活动提供场所;为人们的接触提供媒介(这种接触不限于个体之间通常意义上的人际接触,而是指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在身体、情感、知识和信息等诸方面联系的总和)。传统上,我们通常认为后者是伴随着前者自然发生的:人们因为参与公共活动的需求而聚集到一起,从而有了发生接触和联系的可能性,即公共空间中的目的性活动同时增加了偶发性活动发生的几率。在此基础上,公共空间的两重意义得到了统一。但是在今天,这种统一性有必要受到质疑,换言之,如果认为公共空间作为场所和作为媒介的意义仍然密不可分的话,我们就无法解释当代城市公共空间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

对于城市生活而言,无论是在传统意义还是现代意义上,也无论是出于功利主义角度还是理性主义情怀,人们都是在寻求某种乡村社会中无法提供的机会,并为此可以忍受背井离乡的痛苦和远离自然的高密度生活模式所带来的不便。而城市生活之所以能够提供这种机会,都可归结为人的聚集。在有限空间内集聚的大量人口增进了人与人之间接触的可能性,这种接触可能发生在身体、情感、知识、信息等各个层面,几乎所有的机会都由此而生(关于人口密度对于城市公共生活的重要性,一个反面的例子是,在那些因为发展模式或结构而具有较低密度的城市或区域中,即使绝对人口数量和产业结构符合现代城市的标准,其公共生活也往往趋向于乡村化)。而城市的公共生活则是这种机会或可能性的集中体现,是城市中的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刻,是城市的真正意义之所在。公共生活使人和人之间的接触超越了既有社会关系和交往群体的界限,创造了近乎无限的可能性。

……

 

 

更多内容详见2016年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