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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乡村遗产回归百姓生活

Let Rural Heritage Return to People’s Life

罗德胤 LUO Deyin

 

 

摘 要 实现遗产保护大众化是实现大规模乡村遗产保护的前提。从西方经验来看,遗产保护能获得成功,除了保护理论和技术的成熟之外,还有两个深层次的原因,即民族危机感和尊重个体的意识的觉醒。文化遗产与国家民族认同感密切相关,事关一个国家的凝聚力,也与公民个体教育成长、平等自由紧密关联,事关民众生活品质和思维创造力。当文化遗产与国家、个体都产生密切关系,遗产保护就实现了大众化。大众化使得遗产保护成本由全社会均摊,大规模的保护因此成为可能。

关键词 乡村遗产 民族危机感 个体尊重 文化认同 大众化

ABSTRACT The objective of large-scale r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would not be achieved without the popularization of heritage protection. According to the experiences in the West, besides the maturity of protection theory and technology, the sense of national crisis and respect for the individual are the two deep-seated reasons for the success of heritage protection. Cultural heritage is closely linked to national identity, which is further related to state cohesion, and the education, development, and freedom of individual citizen, which is vital to life quality and the capability of creative thinking. When these links come true, the popularization of heritage protection would be realized, and the protection cost will be shared by the whole society, which makes the large-scale protection possible.

KEY WORDS rural heritage, sense of national crisis, respect for the individual, cultural identity, popularization

 

 

笔者在《村落保护:关键在于激活人心》一文中曾提出,乡村遗产保护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观念问题。乡村遗产的主体是村民。但是坦率而言,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原因,目前大多数村民还不能认同保护理念。房子是村民的,而大谈保护的是我们这些所谓的专家。作为乡村遗产主要构成部分的传统民居,大部分已被拆除,剩下的也多半被放弃。有些村民还住在老房子里,并不是出于对文化的自觉爱护,而是因为能力有限、无法改变现状,所以不得不将就。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传统文化爱好者加入到保护的行列,有的地方政府也开始积极展开保护行动,这是让人欣喜的状况。最近几年,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七部门共同开展了中国传统村落的评选和保护工作,到今年年中被列入名录的传统村落总数有望超过4 000个。这笔巨大的文化财富,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对保护工作的关注度和积极性,从而使乡村遗产被快速破坏的情势得到了遏制。不过,这些现象或举措还主要限于非村民的范畴。我国的乡村遗产,包括更大范围的文化遗产,还需要设法实现更广泛的大众化,要实现“全民认同、全民共享”,“要使公众真正意识到遗产就在自己身边,与自己息息相关”。“传统村落的保护不能只停留在政府与专家的层面上,更应该是村民自觉的行动。如果人们不知自己拥有的文化的价值,不认同,不热爱,我们为谁保护呢?而且这种保护也没有保证,损坏会随时发生。所以接下来一项根本的工作是提高人们的文化自觉和自信。”

 

一 被放弃的乡村遗产

 

若站在村民的角度,放弃乡村遗产其实是个理性选择。首先看功能。大部分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的基础设施是缺乏的,或者水平很低的。很多地方的民居房间很小,小到甚至只有几平方米,比如云南元阳县的哈尼族民居,卧室只有3 m2左右,有门洞却无门板,完全谈不上隐私保护。但凡是用木板做隔墙的民居,隔音效果普遍较差。南方的民居,通常保温隔热的效果都不太好(尤其是屋面);北方的民居,在冬天则常有在室内外穿行的问题。这些功能上的缺陷,如果不设法解决,是无法满足现代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的。其次看经济。在传统社会,人力不值钱,农忙的时候干农活,农闲的时候一家建房、全村帮忙,不需要花钱,只要花力气就行。然而这种方式在现在不行了。出去打工一天能挣200元钱,那么请邻居来盖房子,一天也得给这么多钱。现在已经是工业化社会,用非工业化的方式来建房子,就会是一件成本比较高的事情。第三是技术原因。有的传统工艺已经失传,没法用传统的技术来建房了。第四是社会原因,现代家庭越来越小型化,这与传统时期以复合家庭或大家族为主的状况很不一样。很多传统民居是为大家庭设计的,改成小家庭住就显得不适合。第五是产权的限制。欧洲的国家(比如法国)也经历过乡村荒废的过程,但现在很多都又“活”过来了,原因之一就是城市化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市民们纷纷去乡下买第二居所,花几万欧元就把整个房子买下,周末去住一住。要住就得修缮维护,很多老房子就此得到保留,没花国家一分钱。第六,我们说的乡村遗产,大多数是建筑,为继续使用而维修改造的成本一般都不低。买水泥砖头的钱不能省,雇工人的钱也不能省。唯一能省的规划设计费只占成本的很小一部分,基本上无关痛痒。要想大规模保护乡村文化遗产,没有足够的经济支撑是不可能的。这些年,我国对文化遗产越来越重视,在保护上也下了大力气。仅仅是国家文物局,一年就投入几百个亿的资金,跟十年前完全不是一个水平。不过,这只是在国家层面,到省级、县级就差远了。全国的县保单位有十万多个,大多数县级财政用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微乎其微。

遗产保护是件高难度的事。但是,当我们跳出中国、放眼全世界(尤其是欧洲)时就会发现,虽然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但是他们就能通过保护留下这么多的文化遗产。欧洲的遗产保护之所以成功,除了保护理论和技术成熟这样的表面原因之外,还有如下两个深层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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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内容详见2016年第4